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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6-11-01    点击数:47  打印

机电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时间安排问题

本学期16周(1223日)前结束的课程,由分院自行组织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排在集中考试阶段的,请及时与教务办联系。

学校集中考试时间为:15—115日。

二、组卷工作

1)以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出AB两份试卷,同时提交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任课教师在提交AB两份试卷时,试卷印刷稿中不出现签名,存档稿要在首页试卷脚注处签名、所(室、教研部)负责人、学院主管领导等负责人也应在首页试卷脚注处签名。

2)考试命题应有合理的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AB卷基本等效且不得重复。

3)教务办会抽其中一份试卷作为期末考试,另一份试卷备考(缓考或补考),请任课教师做好出卷的保密工作。

三.考试组织

1)考试形式方面(机考、论文、实验等,非试卷形式的考核需在学期初提交书面申请);考试地点方面(比如CAD机房、实验室等);考试时间方面(一个小时、一个半小时等)。没有填写的默认为二个小时的理论考试,考试地点为普通教室,教务办会根据各系上报的提前考试情况表统一编排考试时间和考试教室后录入监考老师。进入集中考试阶段考试时间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分院教务办只负责输入监考人员,当学期有教学任务的老师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每学期需监考四次。

2)考务工作由分院组织完成,期末考试安排表一旦确定,监考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需调整的,必须提前报备教务办。

四、注意事项:

 

1.分院鼓励考试改革,任课老师可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考试方式。如闭卷、开卷、机考、答辩、口试、大作业、论文(调查报告)、实践操作等不同形式。为保证考试明确的目的性、严肃性、科学性,申请考试方法改革,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教务办备案。

2.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平时成绩记录册)是重要的教师个人教学文件之一,考试前,请各任课教师整理并保留平时成绩的记载,注意不得随意改动比例。

3.严格出卷、审卷、印卷的保密工作。考试前,任课教师不能进行缩小教学内容范围的考前辅导,以免导致试题内容泄密。教务办负责试卷的保存、印制、封装、保管等工作。

4.期末考试是学校的一项重要教学工作,出卷、审卷、印制试卷等环节必须注意做好保密工作,监考老师必须按照《嘉兴学院考场规则》、《嘉兴学院监考员职责》、《嘉兴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认定及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提前有序地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工作。学院将在考试中加强巡视检查工作,规范考场纪律,防患于未然。

5.各班考前对学生要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要求学生熟悉相关规章制度的同时,须特别强调:

1)学生须同时携带本人考试证和学生证或同时携带本人考试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有特殊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审核)进入考场,不得将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或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文具带进考场,不得将与考试相关的书籍、作业本等带入考场。

3)缓考申请原则上应在考试前一周内完成,因突发事件(生病)开考后无法坚持考试的,务必立即委托他人到教务办办理缓考手续,否则一律以旷考处理。

6.任课教师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在规定的地点集中完成试卷的评阅。由2名(含2名)教师任课的平行班的课程(平台课、基础课等),评卷应采用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阅卷结束后,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试卷分析报告,为今后改进教学和改进试卷命题质量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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