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办公室:
为营造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办公场所,以优美的学院环境和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根据《中共嘉兴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开展校园卫生包干区及办公场所卫生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加强办公场所卫生清扫的通知如下:
一、清扫要求
办公场所原则上要求每天进行1次卫生清扫,每月进行1次卫生大扫除,3人及以上办公室要有值日表。各办公室卫生清扫的同时请做好办公室安全隐患排查,如有相关安全问题请及时报修。
二、清扫标准
1.门窗(包括门、门框、窗台、窗框)干净无积压灰尘、无污迹,门窗玻璃明亮干净;
2.窗帘无破损,布面干净,无污迹;
3.墙壁无蛛网,无乱贴、乱钉、乱画、乱挂等现象;上墙的制度规范、整齐;
4.地面卫生清洁,无痰迹,废纸等垃圾全部放入垃圾筒(篮、袋),地上无垃圾堆放;
5.室内物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实验仪器设备等)摆放整齐,文件(档案)柜顶部等无杂物堆放;
6.室内物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实验仪器设备等)无灰尘积压,文件文具等摆放整齐;
7.室内无霉、臭等异味,室内禁止吸烟,无烟味。
三、加强督促检查
9月15日起,校爱卫会将开展各办公场所的卫生检查并不定期抽查。根据检查结果,校爱卫会将对卫生优秀(10%)的办公场所进行奖励,对卫生状况差的办公场所予以通报。请各系、部、中心、办公室按照《嘉兴学院办公场所卫生检查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办公场所的卫生清扫和保持。
请教师做好办公室安排隐患排查及卫生清扫与保持,各系、部、中心、办公室主任负责本部门教师办公室安全及卫生的督促,学院党委书记负责教师办公室的安全及卫生督查,学院分管实验室领导做好实验室安全及卫生相关工作的督查。
附件:嘉兴学院办公场所卫生检查实施细则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9月5日